高雄一名張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小六女童,竟趁女童蹺家機會,與她相約在國小校園內的溜滑梯上「嘿咻」,事後檢警雖查出這名女童早在小五時就偷嚐禁果,仍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起訴張男。高雄地院考量張男年輕氣盛,且犯後已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,昨輕判張男2年徒刑,並宣告緩刑5年。
判決指出,2014年間,當時就讀小學五年級的被害女童,因與男友偷嚐禁果,遭學校老師發現通報社會局,數月後女童升上六年,又因不服管教而蹺家,隨即打電話給現年22歲、高職畢業的張男,兩人相約晚間9時在大寮區某國小校園碰面,之後見四下無人,竟在校園溜滑梯上「嘿咻」。

=====網友意見=====
對於女童才小學就和網友打野砲,網友直呼不可思議,「才小學…」、「小五我還在打躲避球」,痛批張男對國小生下手,「國中生就算了,國小也給他吃下去」、「小六心智根本未成熟,22歲心智成熟的還去找幼童,噁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