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朱姓高職狼師前年10月得知班上女學生失戀,騙稱要安慰她,將她載回自己租處,卻強脫少女衣服,並強吻、舔胸、舔下體,並指交性侵,新北地院基於朱師已40萬元和解,今依對少女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。
判決指出,34歲朱姓老師是被害女學生的班導師,少女表示,老師曾向她示愛,但因老師在學校對她及其他學生都會抱或親,她也就曾被正面熊抱、勾肩,甚至老師也在午睡時偷親她後腦杓,但她始終認為雙方只是師生情。
前年10月,朱男知道少女失戀,說要安慰她,於是騎車載少女到朱男位在三重的租屋處,進屋後,卻強脫少女衣褲,強吻、舔胸及下體,還磨蹭、指姦,少女控訴過程中朱男一直在笑,還說:「不要亂動,會很痛」、「很快就會讓你很舒服」,把她當玩具玩,不理會她說不舒服、不喜歡、討厭,最後少女表示「想去洗澡」,朱男還說:「既然已玩壞了,就去洗澡。」
事後朱師載少女回家時,才一直道歉,推說是要保護、照顧她,之後卻在校恐嚇她不要把事情說出來,否則將讓她死的很難看,最後少女無法隱忍,才激動崩潰的向同學說出一切,揭發狼師惡行。
朱男在法院審理期間仍全盤否認,推說兩人是師生戀,但法官考量少女證詞大多一致,且在法庭作證時,數度情緒失控大哭、崩潰,需待情緒平穩才能繼續開庭,也曾為此事就醫,加上處理的學校輔導主任、同學作證,故認定朱男有罪;尚可上訴。事後朱男已離開學校,失去教職。(孫友廉/新北報導)
=====網友意見=====
對於狼師劣行令網友大怒,紛紛痛批,「人渣狼師!學校應將該師資訊告知所有相關學校,以防牠再到其他學校去誘拐未成年少女!」但也有網友認為判太輕,「毀人一生只需判兩年,划算划算」。